EVN要求重新谈判可再生能源购电价格
越南电力集团旗下电力交易公司EPTC提议,对已投入商业运营但未获验收批文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重新谈判购电价格,要求降价且不超过过渡电价上限。涉及173个风电和光伏项目,开发商则主张维持原COD日期和合同电价,双方分歧可能影响越南可再生能源投资环境。
越南电力集团(EVN)旗下电力交易公司(EPTC)近日向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商提出,对已投入商业运营(COD)但尚未取得验收批文的项目重新谈判购电价格,要求对存在验收违规的运营时段进行“最大幅度降价”,且降价后的价格不得超过过渡电价上限。
根据越南工贸部2023年第21号决定,不含增值税的过渡电价上限为:光伏项目每千瓦时1,184.9至1,508.27越南盾,风电项目每千瓦时1,587.12至1,815.95越南盾,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EPTC建议开发商尽快提交方案及相关依据,并安排谈判日程。
此次提议基于2023年政府监察结论、光伏与风电发展机制以及政府第233/2024号决议。工贸部数据显示,共有173个风电和光伏电站(或电站部分机组)已并网投入商业运营,但在COD时点或享受固定电价(FIT)期间未取得验收批文。2023年监察结论认定此举对EVN造成损失,此后多个项目被延迟或仅按合同部分付款。
为解决问题,工贸部建议EVN与开发商重新审查FIT电价适用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重新确定电价,并报主管部门作为购电款抵扣依据,以减少纠纷和对投资环境的影响。
然而,开发商认为,项目达到COD条件时,并无规定要求验收必须以书面形式完成。开发商指出,2023年第10号通知才在颁发电力运营许可证前补充了这一条件,而相关电站早在2021年及之前已投入运营。企业要求维持已确认的COD日期,不追溯适用新规,并按合同足额支付电费。他们认为,建设法律层面的验收违规应受处罚和整改,但不改变项目满足商业运营条件的事实。
来源:越南生意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