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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胡志明市明确碳信用手续部门分工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明确碳信用相关手续的办理分工:账户登记、自愿碳信用注销等三类手续由农业与环境厅处理;国内碳信用项目登记、调整及签发等四类手续,按所属领域交由三个部门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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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就碳信用相关行政手续明确部门分工。农业与环境厅负责处理三类手续的申请材料,并提请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签署办理结果:在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和碳信用登记系统开设账户、注销自愿碳信用登记,以及在碳交易系统之外转移排放配额或碳信用所有权。

胡志明市将林业、交通运输、建筑和能源等领域的碳信用手续分配给相关部门办理。(越南生意网)

对于国内碳信用交换与抵消机制下的项目登记和调整、项目参与方变更、项目注销及碳信用签发等四类手续,胡志明市按项目所属领域分配给工贸厅、建设厅和农业与环境厅办理。工贸厅负责能源生产、工业能源消耗及部分工业过程排放相关材料。

建设厅负责交通运输能源消耗,以及建筑材料生产过程、建筑领域能源消耗相关材料,涵盖建材生产设施和建筑物。农业与环境厅负责农业能源消耗、农业生产、畜牧业、林业和废弃物处理相关材料。

涉及两个或以上部门的申请,将由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办理。胡志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接收材料、转交办理机关并返还结果;农业与环境厅还须汇总办理中的困难和问题,提请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处理超出部门权限的事项。

来源:越南生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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