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取消消防验收检查程序,将发布自验收指南
越南正在审议的消防与救援法修订草案拟取消主管部门对消防验收结果的检查程序。投资方仍须自行组织验收,在工程投入运营前向主管部门通报或申报结果,并留存资料备查。公安部将发布自验收指南。
越南正在审议的消防与救援法修订草案拟取消消防验收检查程序。越南公安部消防与救援警察局10月27日表示,此举旨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环节,让投资方更主动地安排工程验收,同时明确投资方和参与建设单位的责任。草案正提交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越南拟取消主管部门对消防验收结果的检查程序,改由投资方自行组织验收并接受后续检查。(越南生意网)
现行做法是投资方自行完成消防验收后,再向公安机关提交材料,由其检查验收结果是否符合规定。该局表示,这一程序可能增加材料准备、配合检查及落实相关要求所需的时间。若程序取消,投资方可按工程实际进度安排验收,但仍须满足消防要求,并对验收结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按拟议安排,投资方完成符合要求的消防验收后,须在工程投入运营前书面通知消防主管部门,或在相关数据库申报验收情况。验收结果应形成并留存书面材料,供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开展后续检查。主管部门也可依据申报信息选择检查对象。
越南公安部已指示消防与救援警察局编制自验收指南。该局称,指南将提供具体操作指引和记录检查、评估结果的表格,供投资方结合项目规模及设施特点使用。该局认为,调整程序有助于减少企业办理手续的工作量和成本;对涉及多个技术项目、多个承包商的大型工程,投资方也可更灵活地分项目、分阶段组织验收。
来源:越南生意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