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明确冒名注册企业案件协作机制
胡志明市已出台文件,要求企业登记、公安和税务部门协作处理冒用个人信息注册企业的案件。报道指出,机制能否奏效,取决于核查、登记信息更正及税务问题排查能否衔接,并让受害人及时获知处理结果。
据越南《青年报》2026年10月25日报道,针对个人信息被冒用注册企业的情况,胡志明市正加强部门协作。市人民委员会于7月13日发布第632号文件,协调处理涉嫌伪造的企业登记档案;市财政厅企业登记处又于8月22日发布第24115号文件,要求核查冒用信息设立企业、个体经营户或将他人列入企业档案的案件。
根据后续文件,市财政厅提请胡志明市公安部门安排企业所在地的基层公安机关受理并核查当事人反映的问题。税务机关则配合排查涉嫌买卖发票、逃税或利用企业法人身份违法的情况。企业登记机关可依据核查结果,按2025年第168号政令第68、69条处理相关档案。
报道指出,文件建立了从受理投诉、核查冒名行为到处理登记档案的协作路径,但落实仍取决于部门间能否及时传递信息、明确回复当事人。确认冒名后,还需同步处理企业登记资料及相关税务问题,避免错误信息持续影响当事人。

遭冒名注册企业的人应及时反映情况并保存证据,避免在出现税务欠款或纠纷后才着手处理。(越南生意网)
对于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的人,报道建议先查询并保存涉事企业的登记号码、登记日期、所列职务等资料,同时保留签名、身份证件等可能被非法使用的证据。随后可向省级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书面反映,并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保存申请材料和受理凭证。
报道认为,处理不应止于撤销企业登记证书。有关部门还需核对并更正相关信息,跟进税务及法律影响,向当事人书面反馈结果。文章同时建议加强企业登记,特别是线上登记的身份核验,并以案件处理时长和受害人权益恢复情况评估协作效果。
来源:越南生意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