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2027年7月起公共充电桩须通用
越南工贸部发布第61号通知,规定自2027年7月1日起,公共充电桩须兼容各类适配电动车,并公开价格和计费方式。新规对充电桩技术、安全、数据保护提出要求,现有充电站有最长24个月整改期。
越南工贸部近日发布第61号通知,对电动车充电桩和充电站的技术规范作出规定。自2027年7月1日起,公共区域、集中停车场、休息站等场所的充电站必须确保接口、充电模式和技术参数能够通用,兼容各类适配的电动车。
新规适用于公共区域、集中看车点和休息站的充电站,但地下室、室内停车场及室内停车区的充电站不在适用范围内;室外或独立顶棚下的充电站同样须遵守通用技术要求。内部专用充电站、无线充电设备、随车充电器以及部分试验研究设备不适用该规范。
经营充电服务的企业须严格遵守建设、电力和消防等专业规定,并公开价格、计费方式和用电量,供用户在交易前和交易中查询。相关数据须保密,防止被非法修改或删除。安全方面,充电站须配备火灾、进水或过热时自动报警和断电的系统;国产或进口充电桩必须贴标、公布合格认证,并经测试验收后方可运营。
对于2027年7月前已安装的旧充电站,可继续使用,但须维护并确保安全,每6个月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并自2027年7月1日起最长24个月内完成整改。此后充电站的维修、改造或扩建须符合新规。一旦发现直接危及充电站安全的隐患,运营方须停止或隔离受影响部分进行维修;无法隔离的,整站须停运直至整改完成。
目前越南全国约有670万辆汽车(其中约3%为电动车)和7000万辆摩托车(其中4.3%为电动车),电动车辆主要集中在各大城市,停车和充电基础设施需求迫切。按越南2050年净零排放承诺的路线图,到2030年城市交通工具中50%及全部公交车、出租车将使用电动。世界银行估计,越南到2030年需约22亿美元、到2050年需约326亿美元发展充电网络。
来源:越南生意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