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越南生意网
政策法规

越南国会议员提议禁止转让期房购房合同

越南国会10月30日讨论房地产经营法修订草案。有议员提议禁止转让尚未建成住房的购房合同,以抑制短期炒作;另有议员建议限制项目未具备销售条件时收取订金,并加强购房者资金保护。

越南生意网

1 分钟阅读

越南国会10月30日上午讨论房地产经营法修订草案。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专职委员Lê Thanh Hoàn提议,在草案中增加禁止转让尚未建成住房购房合同的规定,并明确住房建成后销售的政策实施路径。现行法律允许转让此类合同,修订草案仍保留这一规定。

越南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专职委员Lê Thanh Hoàn于10月30日发言。(越南生意网)

Lê Thanh Hoàn认为,房屋尚未建成、验收和交付时,转让的实际是购房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他表示,首批买家可以用订金和少量首付款取得合同权益,再在价格上涨后转让获利。这类交易可能推高房价,使有实际居住需求的人更难进入市场。

对于项目未达到法定销售条件时收取购房款的问题,兴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Nguyễn Văn Huy建议,草案明确禁止开发商以订金、留位费或购买意向登记等方式收取资金,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他指出,仅凭文件或款项的名称,难以判定交易是否属于违规集资;项目无法实施或不能销售时,购房者往往承担较大风险。

芹苴市国会代表团副团长Tô Ái Vang则建议,将购买期房的5%订金存入项目担保银行的冻结账户,在项目具备销售条件并正式与买家签约前,开发商不得提取。越南国会预计于11月21日审议并通过该法案。

来源:越南生意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