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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拟暂不限制被冒名登记经营者出境

越南财政部提出,在警方书面确认已受理并正在处理冒用身份登记经营的投诉后,税务机关可暂不对相关人员实施出境限制。该措施仍处于政府决议草案阶段,旨在减少身份信息遭冒用给当事人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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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财政部提出,个人身份信息遭非法使用、被登记为经营主体的,在警方书面确认已受理投诉并正在处理后,税务机关可暂不对其实施出境限制。这项措施写入一份旨在解决纳税人执行税收管理规定时所遇困难的政府决议草案,尚未正式施行。

越南财政部提议,符合条件的被冒名登记经营者可暂不被实施出境限制。(越南生意网)

草案涵盖被冒名登记为个体经营者、经营户、企业、合作社或合作社联合社的人员。适用对象包括因相关登记而被认定与已停止经营地址的商业活动有关联的经营者、经营户户主、企业受益所有人或组织法定代表人。警方还须将受理并处理投诉的书面信息发送给经营登记机关和直接主管的税务机关。

当事人须向经营登记机关申请处理被冒名登记事宜;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经营者,则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同时,当事人还须向警方报案并请求处理。财政部表示,仅凭个人投诉,税务机关尚无充分法律依据认定其确属冒名受害者;警方的书面确认可作为核查期间暂不采取出境限制措施的依据。

财政部下属的Cục Phát triển doanh nghiệp tư nhân và kinh tế tập thể此前表示,已收到约4000人被冒名注册企业的信息。该机构正研究应对办法,包括考虑修改《企业法》,增设降低个人信息被用于冒名注册企业风险的规定。

来源:越南生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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