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对一次性塑料制品收费,调整禁塑时间表
越南农业与环境部提出修订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规定,拟要求商场、超市、酒店和旅游区停止免费提供部分塑料制品,并将部分产品停产、停进口的建议时间推至2031年。草案还提出塑料和纸质包装的再生材料含量要求。
越南农业与环境部在《环境保护法》相关实施条例草案中提出,由各省市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商场、超市、酒店和旅游区将不得免费提供塑料包装、难以生物降解的塑料袋及一次性塑料制品。草案目前仍属提案,尚未成为正式规定。
草案建议自2031年起停止生产、进口塑料吸管、刀、勺、叉及食品泡沫盒。难以生物降解的薄塑料袋停产、停进口的拟议时间也推迟至2031年;涉及的厚度标准从低于50微米调整为低于30微米,同时取消尺寸限制。

2025年7月,河内一家餐饮店的点单柜台。(越南生意网)
越南此前的第08/2022号法令要求,各省市在2025年后确保商场、超市、酒店和旅游区不再流通、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及难降解包装。在今年6月的一场活动上,越南农业与环境部环境局废弃物管理处代表阮氏红(Nguyễn Thị Hồng) Liễu表示,一次性塑料禁令尚未落实。她认为,对这类产品征收税费比全面禁止更合适。
草案还提出,饮料、食品、运输商品所用的塑料包装及塑料袋须含有10%的再生材料,纸质包装的拟议比例为20%。农业与环境部同时建议建立优惠和鼓励机制,推动完全可生物降解等一次性塑料替代材料的发展。
来源:越南生意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