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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越南擬對一次性塑料製品收費,調整禁塑時間表

越南農業與環境部提出修訂一次性塑料製品管理規定,擬要求商場、超市、酒店和旅遊區停止免費提供部分塑料製品,並將部分產品停產、停進口的建議時間推至2031年。草案還提出塑料和紙質包裝的再生材料含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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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農業與環境部在《環境保護法》相關實施條例草案中提出,由各省市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製品。商場、超市、酒店和旅遊區將不得免費提供塑料包裝、難以生物降解的塑料袋及一次性塑料製品。草案目前仍屬提案,尚未成為正式規定。

草案建議自2031年起停止生產、進口塑料吸管、刀、勺、叉及食品泡沫盒。難以生物降解的薄塑料袋停產、停進口的擬議時間也推遲至2031年;涉及的厚度標準從低於50微米調整為低於30微米,同時取消尺寸限制。

2025年7月,河內一家餐飲店的點單櫃檯。(越南生意網)

越南此前的第08/2022號法令要求,各省市在2025年後確保商場、超市、酒店和旅遊區不再流通、使用一次性塑料製品及難降解包裝。在今年6月的一場活動上,越南農業與環境部環境局廢棄物管理處代表阮氏紅(Nguyễn Thị Hồng) Liễu表示,一次性塑料禁令尚未落實。她認為,對這類產品徵收稅費比全面禁止更合適。

草案還提出,飲料、食品、運輸商品所用的塑料包裝及塑料袋須含有10%的再生材料,紙質包裝的擬議比例為20%。農業與環境部同時建議建立優惠和鼓勵機制,推動完全可生物降解等一次性塑料替代材料的發展。

來源:越南生意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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