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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拟提高中小企业营收门槛至4000亿盾引争议

越南国会10月29日讨论中小企业发展法草案。草案拟将企业上一年度营收和资本规模上限分别定为4000亿盾、1500亿盾。议员对扶持范围是否过宽意见不一,财政部长表示,用工人数是必备条件,资本或营收条件可择一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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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10月29日下午讨论中小企业发展法草案。草案提出,以用工人数少于300人,以及上一年度资本总额不超过1500亿越南盾、营收不超过4000亿越南盾等指标认定中小企业。提高营收门槛是否会扩大扶持范围,成为讨论焦点。

莱州代表团议员 Nguyễn Toàn Thắng 建议考虑取消用工人数限制。他认为,资本和营收符合条件、同时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的企业,也应获得扶持。他还提出,草案应明确1500亿越南盾的资本指标指自有资本还是筹集资金;贸易企业资金周转量较大,以自有资本作为标准更合适。

同塔代表团议员 Phạm Văn Hòa 担忧,将营收上限提高至4000亿越南盾会使扶持资源分散。他认为,达到这一营收规模的企业已有一定竞争力,建议将门槛定为3000亿越南盾。

同塔代表团议员 Phạm Văn Hòa。(越南生意网)

同奈代表团议员 Nguyễn Trung Kiên 则认为,营收达到4000亿越南盾并不意味着利润率高,一些企业用工多、利润低,持续扶持有助于维持就业和再投资。他还建议,为结束经营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支持。

同奈代表团议员 Nguyễn Trung Kiên。(越南生意网)

财政部长吴文俊(Ngô Văn Tuấn)解释,用工人数是认定中小企业的必备条件,资本总额和营收两项指标可择一适用。他表示,拟定4000亿越南盾营收和1500亿越南盾资本上限时,已考虑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和通胀因素;草案将由政府针对农业、工业、贸易和服务业制定具体标准。

来源:越南生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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