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擬提高中小企業營收門檻至4000億盾引爭議
越南國會10月29日討論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草案擬將企業上一年度營收和資本規模上限分別定為4000億盾、1500億盾。議員對扶持範圍是否過寬意見不一,財政部長表示,用工人數是必備條件,資本或營收條件可擇一適用。
越南國會10月29日下午討論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草案提出,以用工人數少於300人,以及上一年度資本總額不超過1500億越南盾、營收不超過4000億越南盾等指標認定中小企業。提高營收門檻是否會擴大扶持範圍,成為討論焦點。
萊州代表團議員 Nguyễn Toàn Thắng 建議考慮取消用工人數限制。他認為,資本和營收符合條件、同時創造更多就業崗位的企業,也應獲得扶持。他還提出,草案應明確1500億越南盾的資本指標指自有資本還是籌集資金;貿易企業資金週轉量較大,以自有資本作為標準更合適。
同塔代表團議員 Phạm Văn Hòa 擔憂,將營收上限提高至4000億越南盾會使扶持資源分散。他認為,達到這一營收規模的企業已有一定競爭力,建議將門檻定為3000億越南盾。

同塔代表團議員 Phạm Văn Hòa。(越南生意網)
同奈代表團議員 Nguyễn Trung Kiên 則認為,營收達到4000億越南盾並不意味著利潤率高,一些企業用工多、利潤低,持續扶持有助於維持就業和再投資。他還建議,為結束經營的企業提供法律諮詢支持。

同奈代表團議員 Nguyễn Trung Kiên。(越南生意網)
財政部長吳文俊(Ngô Văn Tuấn)解釋,用工人數是認定中小企業的必備條件,資本總額和營收兩項指標可擇一適用。他表示,擬定4000億越南盾營收和1500億越南盾資本上限時,已考慮國內生產總值增速和通脹因素;草案將由政府針對農業、工業、貿易和服務業制定具體標準。
來源:越南生意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