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进口肉激增 专家呼吁加强后检防冒充
越南低价进口肉大幅增长,专家警告存在进口肉被“改造”成高价特产、冒充本土产品的风险。业内人士建议加强后检、透明溯源,同时通过降本增效提升本土养殖竞争力,以鲜肉而非价格与进口冻肉竞争。
越南低价进口肉类持续涌入市场,引发业内对食品安全与市场秩序的担忧。越南养殖业专家在与《青年报》交流时提出多项建议,核心是加强进口肉类的后检与来源透明度,避免进口肉被“改造”成高价特产、误导消费者。

超市货架上陈列的国内猪肉(越南生意网)
同奈省养殖协会副主席阮金团认为,要保护消费者,职能部门需严格管理疫情和非法屠宰点。同时,国内养殖业应走向大规模、同步机械化,从饲料到热鲜肉价值都具备与进口肉竞争的能力。
越南养殖协会主席阮春阳博士指出,越南《食品安全法》已规定商品和产品必须透明来源与产地,问题在于管理、执行和组织落实。若低价进口肉运回后被“变身”为高价值产品、当作国内特产出售,消费者可能被欺骗,国内养殖户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国家还面临税收流失风险。因此不应只聚焦修法,更要做好执行环节。

顾客正在查看进口肉类的价格(越南生意网)
他建议加强技术壁垒、检查和尤其是后检。不能只在企业注册或首批货物进口时管控,因为一批货达标不代表后续批次都符合申报质量。管理机构应评估并分类高风险产品,集中检查低价水牛肉、内脏、淘汰鸡、临近保质期的冻肉等。尤其要管控低价进口后伪造来源、“抬升价值”再高价出售的风险。

专家认为管理机构应评估并分类高风险产品以集中检查(越南生意网)
为降低国内养殖成本、提升对低价进口肉的竞争力,阮春阳认为国家应继续审查并削减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和生产、经营条件,降低企业和养殖户成本。养殖端则需加强科技应用,按闭环、循环模式组织生产以节省成本、提高效率。
在养殖成本结构中,饲料约占65%至70%,而饲料原料仍高度依赖进口,因此需最大限度利用国内原料。对必须进口的原料,应降低物流成本、合规成本及口岸检查中的附加费用,目标是逐步将国内养殖产品成本降至可与区域内养殖发达国家竞争的水平。此外,还需改变消费习惯,从热鲜肉、冻肉逐步转向冷鲜肉,既提升国内养殖产品品质和价值,也为国货创造市场、减轻进口冻肉压力。
胡志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陈光胜博士认为,合适的经济解法不是强行自给全部饲料,而是通过提高生产率、利用有优势的国内原料、形成采购规模、控制疫病和缩短供应链来降低每公斤肉的成本。国内养殖业应以新鲜、安全、可溯源的鲜肉竞争,而非对所有进口冻肉直接打价格战。

专家提出的若干解决方案(越南生意网)
他提醒,慎言进口肉“便宜一半”,许多进口品是冻肉、不受欢迎的部位或副产品,而国内肉价通常是鲜肉且已包含屠宰、分销成本。例如2026年进口鸡肉主要是鸡腿、鸡翅、鸡爪及部分副产品,价格比国内工业鸡低约40%至50%。
陈光胜建议,经济上应从技术和营养优化、利用国内原料、支持政策和价值链联结等方向降本,例如鼓励小农户以合作社模式“团购团销”(联合采购饲料、种苗、疫苗,共用兽医服务和运输工具)以形成规模优势,同时完善养殖户的物流和金融基础设施。越南曾提议将玉米进口税从5%降至3%以降低投入价格,此举短期有效,但需配套机制确保减税真正转化为养殖户的更低饲料价格。
由于无法完全替代进口原料,还需通过多元化供应、避免依赖一两个国家、签订长期采购合同、低价时商业储备、使用价格与汇率避险工具、定期公布进口价和库存及饲料售价、加强竞争并监督饲料市场串通定价行为来降低风险。要实现可持续竞争,越南养殖业不仅要降成本,还须建立机制让养殖户在每次疫病或价格波动后不至于破产,重点是从“损失后支持”转向预防、风险分担和链条联结。

部分进口肉托盘价格低至2.6万越南盾(越南生意网)
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段氏红玲表示,从法律规范看,越南已具备较完整的管控层级,从境外企业条件、检疫、食品安全检查到流通环节管理均有规定。根据2015年《兽医法》第44条,进口食用动物产品须来自满足疫病安全要求的动物,持有出口国主管机构符合越南兽医卫生要求的检疫证书,并在已注册对越出口的生产设施屠宰、初加工和加工。
对于陆生动物肉类及制品,农业与环境部第01/2026号通知具体规定了须检疫的产品目录、检疫对象及进口动物产品的检疫程序和材料。鲜肉、冷藏肉、冷冻肉均属该检疫管理体系。食品安全方面,2010年《食品安全法》第38条规定进口食品须满足相应安全条件并接受国家食品安全检查,政府规定可豁免的情形除外;第39条允许对符合条件者适用减查制度。
因此,更需关注的是后检环节和通关后原料的可追溯性。肉解冻、分割、加工成菜肴或新产品后,终端消费者很难自行辨别原始来源。也就是说,一批肉可以完全合法进口,但随后被分割、加工、改名或虚假宣传来源,实际管理风险可能不在口岸,而在其后的后检环节。
来源:越南生意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