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取消IPO股票售出比例条件
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公布证券法修订草案,拟取消IPO股票售出比例条件,简化增发材料和发行公告程序,并放宽部分证券业许可条件。草案还拟引入新产品和服务的受控试点机制,预计2027年3月1日生效。
越南《青年报》10月25日报道,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近日公布证券法修订草案,拟取消企业首次公开募股(IPO)时股票售出比例的要求,并简化公开增发股票的申请材料。草案拟修改现行法律44项条款、新增1项条款,预计2027年3月1日生效。

越南证券法修订草案拟调整首次公开募股条件并简化股票发行程序。(越南生意网)
按草案,企业公开增发股票时,无需再提交最近一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行公告拟改为在发行注册证书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刊登于企业网站、相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至少一家电子报,替代现行连续3期在电子报和纸媒刊登的要求。起草机构称,精简条件和文件旨在降低成本、缩短办理时间,并加强经营过程中的监管。
草案还拟取消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部分许可条件,包括针对股东及出资成员法律资格、机构股东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以及总经理最近6个月证券领域行政处罚记录的要求。对证券托管业务,草案拟取消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分行有关最低资本充足率、最近一年盈利及营业场所和设备的部分条件。
另一项提议是建立证券领域受控试点机制。主管机关可允许机构在限定范围、期限和对象内试验新技术、产品、服务或商业模式;参与机构须符合条件、取得证书并接受监管。草案也拟明确证券分销、拍卖组织、债券持有人代表等服务的法律依据,并允许证券公司按电子交易法律规定与客户签订合同。
来源:越南生意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