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简化停业企业税号注销程序
越南财政部在征求意见的政府决议草案中提出,为符合条件的长期停业企业简化税号注销。财政部举例称,一家离开登记地址10年且没有经营活动的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解散,需补交至少40份申报表、10套汇算报告,并支付约55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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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财政部在征求意见的政府决议草案中提出,为符合条件的长期停业企业简化税号注销。财政部举例称,一家离开登记地址10年且没有经营活动的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解散,需补交至少40份申报表、10套汇算报告,并支付约5500万越南盾。
越南财政部长吴文俊表示,已要求登记机关在企业结清财务义务后12小时内办理注销、解散手续。财政部正提议减免部分停业企业的税费欠款和逾期申报罚款,以清理大量尚未关闭的税号。
越南计划清理61.7万个税号,但三个月仅处理12.5万个。专家建议按企业类型分类处理,对无营收、无欠税企业免除营业执照费及滞纳金,对涉嫌欺诈企业另行处置;税务与工商、公安、海关数据联通仍是关键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