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擬簡化停業企業稅號註銷程序
越南財政部在徵求意見的政府決議草案中提出,為符合條件的長期停業企業簡化稅號註銷。財政部舉例稱,一家離開登記地址10年且沒有經營活動的企業,按現行規定辦理解散,需補交至少40份申報表、10套匯算報告,並支付約5500萬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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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財政部在徵求意見的政府決議草案中提出,為符合條件的長期停業企業簡化稅號註銷。財政部舉例稱,一家離開登記地址10年且沒有經營活動的企業,按現行規定辦理解散,需補交至少40份申報表、10套匯算報告,並支付約5500萬越南盾。
越南財政部長吳文俊表示,已要求登記機關在企業結清財務義務後12小時內辦理註銷、解散手續。財政部正提議減免部分停業企業的稅費欠款和逾期申報罰款,以清理大量尚未關閉的稅號。
越南計劃清理61.7萬個稅號,但三個月僅處理12.5萬個。專家建議按企業類型分類處理,對無營收、無欠稅企業免除營業執照費及滯納金,對涉嫌欺詐企業另行處置;稅務與工商、公安、海關數據聯通仍是關鍵瓶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