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貿部出臺充電樁新規:2027年7月起須兼容多品牌越南工貿部發布第61號通知,規定自2027年7月1日起,公共充電樁須在接口、充電模式等技術上兼容適配的電動車,並公開價格與計費方式。新規適用於公共區域、集中停車場和休息站,不適用於內部充電樁和無線充電設備。存量充電站須在6個月內完成安全排查,並有最多24個月整改期。政策法規2026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