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內流通商品明年起可自主申報原產地越南第384/2026/NĐ-CP號議定將於2027年1月1日生效。屆時,企業可按規定自行認定並公佈在越南生產、流通商品的越南原產地,無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證明,但須保存證明材料並對申報信息負責。政策法規20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