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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擬通過國際金融中心發行國際債券

胡志明市正完善政策並諮詢國際金融公司(IFC),計劃通過越南國際金融中心發行城市債券和工程債券,為未來五年地鐵、高速、數據中心、供水與汙水處理等基建項目籌集中長期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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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國際金融中心(VIFC-HCMC)管理機關近日就通過金融中心發行國際債券的計劃,向世界銀行集團成員國際金融公司(IFC)進行諮詢。目前,VIFC-HCMC正與相關部門起草市人民議會關於在國際金融中心發行城市債券和工程債券的決議草案。

這將是VIFC-HCMC的首批基礎產品,旨在為重點項目補充中長期資金。根據草案,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可主動決定每期發行的時機、規模、幣種、期限和目標市場,並報市人民議會批准。

在10月7日的諮詢會上,VIFC-HCMC管理機關副主席阮友歡建議在一箇中期計劃內分多期發行,前期統一準備材料,後續各期根據資金撥付需求、償債能力和市場條件更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VIFC-HCMC管理機關主席張明輝武表示,未來五年當地需要大量資源發展城市鐵路、高速公路、數據中心、環境基礎設施、供水和汙水處理,因此進入國際債券市場是現實要求。

2024年,胡志明市地鐵1號線(濱城—仙泉)在河內大道(武元甲路)上行駛。(越南生意網)

張明輝武將國際債券市場比作連接胡志明市與全球投資者的“橋梁”,認為需要建立在四大支柱上:穩固的規劃、財政紀律、精心準備的項目和充分的法律框架。他表示,《城市發展法》已提供更多法律依據,為城市推進國際債券發行計劃創造機會,並建議繼續梳理國內法、國際法和市場慣例的要求,將法律基礎轉化為具體方案和流程。

從投資者角度看,IFC城市金融高級專家帕維爾·科恰諾夫表示,決定城市借款能力的因素包括經濟基礎、收支結構、流動性、債務義務和治理質量。因此,財務報表、預算數據和潛在債務信息需要足夠清晰,以便投資者評估;借款政策也需控制利率、匯率和再融資風險。

在項目選擇環節,IFC首席投資專家尼拉傑·古普塔建議優先選擇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備場地、許可和必要合同文件、能夠撥付資金並儘早產生成果的項目。對於地鐵,融資結構需合理分配客流量、場地和支付義務等風險;供排水和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則需同時考慮項目收入、預算支持能力和發展效益。

諮詢會後,IFC將繼續與胡志明市財政廳、建設廳和西貢供水總公司合作,針對具體案例研究發行國際債券的落地條件,其中包括供水領域。

來源:越南生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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