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逾13.5萬家企業欠繳社保,公安介入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求社保機構每月向公安及相關部門提供欠繳、逃繳社保企業名單,配合檢查處理。截至2026年7月31日,該市欠繳社保、醫保、失業保險金額約7.13萬億越南盾,涉及13.566萬家單位,其中欠繳1至3個月的有8萬餘家。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近日發文,要求在全市範圍內落實追收欠繳、逃繳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的措施。文件指出,儘管多數企業已認真執行相關規定,但欠繳、逃繳情況仍處於高位,給社會保障目標帶來困難,直接影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待遇手續。圖片來源:Thu Hằng(越南生意網)
據胡志明市社會保險機構報告,截至2026年7月31日,該市欠繳社保、醫保和失業保險費用暫計為7131.15億越南盾,相當於越南社會保險下達徵收計劃的4.43%。其中,應收回國家財政的金額為481.13億越南盾,難以追收的欠款為858.62億越南盾。扣除難以追收部分後,剩餘欠款總額為6272.53億越南盾,佔徵收計劃的3.90%,較上月上升0.07個百分點,較上年12月31日上升0.13個百分點。
欠繳單位總數為135660家。其中,欠繳1個月至3個月以下的單位有80818家,欠繳3個月至6個月以下的有13794家。面對這一狀況,胡志明市要求採取更堅決、更及時的措施以保護參保人利益。
具體措施方面,胡志明市要求市社會保險機構每月定期向公安機關及相關廳局提供欠繳、逃繳單位名單,以便配合檢查、監察並處理違法行為;分析稅務和工商登記數據,及時發現異常情況;密切跟蹤解散、破產單位,及時採取追收措施。同時加強對未登記參保或未為勞動者足額參保單位的專項檢查,並主動向市委、市人民委員會建言,對故意拖延、欠款金額大且欠繳6個月以上的單位提出處理方案。
胡志明市公安局被要求與社保機構有效落實跨部門協作機制,對違反第274/2025/NĐ-CP號議定(細化《社會保險法》關於強制社保、失業保險欠繳逃繳等條款)的單位,堅決立案並建議依據2015年《刑法》第216條追究刑事責任。市監察部門負責制定對轄區內欠繳、逃繳企業的監察計劃,並將有刑事違法跡象的企業檔案移交市公安調查機關處理。
此外,市勞動聯合會負責指導各級工會掌握企業欠繳、逃繳情況,依《工會法》行使監督權,建議僱主履行足額繳費義務,並及時反映、配合有權機關處理違法行為。胡志明市還要求出口加工區和工業區管理委員會、高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及市企業聯合會配合,向社保機構提供管理範圍內的勞動就業信息,以管理繳費和待遇發放,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來源:越南生意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