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年營收不超100億盾經營者可減免30%所得稅
越南一項所得稅減免政策適用於年營收不超過100億越南盾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經營者,覆蓋2026年和2027年納稅年度。符合條件者可在分期申報或預繳時享受減免;若全年實際營收超標,須補繳此前減免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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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一項所得稅減免政策適用於年營收不超過100億越南盾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經營者,覆蓋2026年和2027年納稅年度。符合條件者可在分期申報或預繳時享受減免;若全年實際營收超標,須補繳此前減免的稅款。
越南政府出臺第398號法令:2026年和2027年,年營收不超過100億越南盾的企業及個體經營者,可在各期申報或暫繳時減免30%所得稅。實際營收超出門檻的,須補繳已減免稅款。
越南國會10月29日討論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草案擬將企業上一年度營收和資本規模上限分別定為4000億盾、1500億盾。議員對扶持範圍是否過寬意見不一,財政部長表示,用工人數是必備條件,資本或營收條件可擇一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