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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財政部壓縮企業解散手續辦理時限

越南財政部要求企業登記機關在1個工作日內將解散材料轉交稅務部門,稅務確認後1個工作日內更新“已解散”狀態;稅務部門逾期2天未反饋,企業將自動被記錄為已解散。此舉旨在縮短企業退出流程,配合此前大規模清理稅務登記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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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財政部10月12日向各地財政廳發文,要求企業登記機關與稅務部門配合,壓縮企業解散手續的辦理時間。根據指引,省級企業登記機關在收到企業解散材料後,須在1個工作日內處理並轉交稅務部門。

稅務部門確認企業已完成財務義務後,企業登記機關須在1個工作日內將國家數據庫中的企業狀態更新為“已解散”。若稅務部門在2天內未反饋,企業將在下一個工作日自動被記錄為“已解散”。

一家銀行內的現金交易場景

一家銀行內的現金交易場景(越南生意網)

此前,財政部稅務局已要求地方單位在辦理企業解散材料時不得增加額外手續。地方稅務部門只能一次性通知企業應繳、多繳的稅款及相關手續;企業繳清稅款後,將在3個工作日內收到確認通知。

對於未提交解散材料的企業,財政部指引規定,自企業登記機關在國家門戶網站上收到企業解散通知、決議或決定之日起180天后為處理期限。期限屆滿後,若企業登記機關未收到拒絕意見或補充材料,將把企業狀態更新為“已解散”,其分支機構和代表處則更新為“已終止運營”。

若系統出現技術故障,兩個部門須直接溝通,稅務部門需在2個工作日內反饋,以確保材料按時處理。財政部同時提醒,企業只有在清償全部債務及其他財產義務、且不存在法院或仲裁糾紛的情況下,才可解散。

據統計,截至8月底,稅務部門已終止近12.5萬家企業、分支機構和組織的稅務登記號效力,較去年底增加約30%。其中,7.2萬份2025年及以前積壓的材料在專項行動中得到處理。此外,超過5.2萬家企業被確認完成納稅義務,得以繼續在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解散手續;同時有4000多家企業、組織在實施過程中恢復了稅務登記號。

來源:越南生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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