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回應企業解散、農業貸款及租倉登記問題
10月30日,胡志明市在企業與政府對話會上回應多項經營手續問題。財政部門表示,控股企業可按程序多次召集會議,處理合作方不配合解散的情形;市政府還介紹了高科技農業項目貸款貼息及租賃倉庫的登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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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胡志明市在企業與政府對話會上回應多項經營手續問題。財政部門表示,控股企業可按程序多次召集會議,處理合作方不配合解散的情形;市政府還介紹了高科技農業項目貸款貼息及租賃倉庫的登記要求。
越南財政部10月28日就稅務欠款處理決議草案徵求意見,提議清理長期停業但尚未註銷稅號的納稅人所欠營業牌照費及滯納金。截至2025年底,約76.4萬名納稅人欠繳該費用,合計約1.45萬億越盾。
越南財政部提出,免除截至2025年底產生的營業牌照費欠款及相應滯納金,稅務機關擬通過系統自動處理。對於已停業或不在註冊地址經營的納稅人,草案另設有條件免除稅款滯納金的機制,以推動清償稅款本金和完成註銷手續。
越南財政部10月12日致函地方財政廳,要求加快企業解散手續辦理:企業登記機關須在1個工作日內處理並轉交稅務部門,稅務部門2個工作日內反饋;未提交解散材料的企業,滿足條件後180天可被更新為“已解散”狀態。
越南財政部要求企業登記機關在1個工作日內將解散材料轉交稅務部門,稅務確認後1個工作日內更新“已解散”狀態;稅務部門逾期2天未反饋,企業將自動被記錄為已解散。此舉旨在縮短企業退出流程,配合此前大規模清理稅務登記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