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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與稅務

越南擬簡化停業企業稅號註銷程序

越南財政部在徵求意見的政府決議草案中提出,為符合條件的長期停業企業簡化稅號註銷。財政部舉例稱,一家離開登記地址10年且沒有經營活動的企業,按現行規定辦理解散,需補交至少40份申報表、10套匯算報告,並支付約5500萬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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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財政部在徵求意見的政府決議草案中提出,允許符合條件的長期停業企業通過簡化程序註銷稅號。適用對象包括已停止經營但尚未完成稅號註銷手續,或被稅務機關認定至少10年未在登記地址經營的企業;企業還須沒有欠稅,且不涉及監察、調查、起訴或審判。

財政部以一家離開登記地址10年、期間沒有經營活動的企業為例:按現行規定辦理解散,企業至少要補交40份季度增值稅申報表和10套企業所得稅彙算報告,即使所有申報指標均為零。企業還需支付約5500萬越南盾,包括2300萬越南盾逾期申報罰款、2000萬越南盾牌照費及1200萬越南盾牌照費滯納金。現行規定沒有為返回辦理稅號註銷的企業設置罰款減免機制。

現行規定尚未設置針對長期離開登記地址、返回辦理稅號註銷企業的罰款減免機制。(越南生意網)

按照提案,稅務機關將在網站公示擬註銷信息30天;若無人提出異議或申請恢復稅號,稅務機關將註銷稅號,並將信息轉交企業登記機關處理。該程序仍處於徵求意見階段。

財政部提議簡化長期離開登記地址企業的註銷程序。(越南生意網)

財政部統計,目前處於“停業但未完成稅號註銷”狀態的納稅人有643383個,處於“未在登記地址經營”狀態的有1875057個,兩類合計2518440個。其中,529041個納稅人自2015年或更早以前已不再經營,佔總數的21%。

全球論壇認為,未經營的法人實體仍留在企業登記系統中,可能影響企業身份、所有權和會計資料的準確性與可核查性,並建議越南完善跟蹤和處理機制。財政部表示,解決申報義務及罰款方面的障礙,有助於回應全球論壇的建議,為預計於2028年第二季度進行的深入評估作準備。

來源:越南生意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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