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個體工商戶供貨:企業可列支成本,但增值稅抵扣受限
越南企業向個體工商戶採購時,符合條件的支出可計入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但賣方按營業額直接計繳增值稅所開具的銷售發票,通常不能作為買方抵扣進項稅的憑證。採購價格、發票要求及轉型成本因此成為交易雙方需要權衡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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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企業向個體工商戶採購時,符合條件的支出可計入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但賣方按營業額直接計繳增值稅所開具的銷售發票,通常不能作為買方抵扣進項稅的憑證。採購價格、發票要求及轉型成本因此成為交易雙方需要權衡的因素。
越南財政部在2026年三季度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年營收達十億越南盾的個體工商戶若想享受增值稅抵扣等企業待遇,須轉為企業。財政部正推動《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為轉型企業提供最長36個月的簡化稅制、會計與合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