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擬為停業企業減免最高70%逾期報稅罰款
越南財政部正就一項稅務紓困決議草案徵求意見。已停業但尚未註銷稅號、或不在登記地址經營的企業和組織,補齊報稅材料後,擬按完成時間獲得30%至70%的逾期申報罰款減免。草案還涉及個體經營者及長期停業主體的稅號處理。
共 2 篇
越南財政部正就一項稅務紓困決議草案徵求意見。已停業但尚未註銷稅號、或不在登記地址經營的企業和組織,補齊報稅材料後,擬按完成時間獲得30%至70%的逾期申報罰款減免。草案還涉及個體經營者及長期停業主體的稅號處理。
越南財政部向政府提交決議草案,擬按補交申報材料的時間,將逾期報稅罰款降至現行標準的30%、50%或70%,併為符合條件的停業納稅人減免部分申報義務、營業牌照費及滯納金。政策計劃適用至202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