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寓业主多年未收到土地使用税通知引担忧
越南不少公寓业主购房多年却从未收到非农业土地使用税通知,有人卖房后仍被记欠税,新业主想缴却不知如何缴。税务部门明确公寓按分摊土地面积、0.03%税率计税,专家建议改革税表、打通数据并考虑对限额内住宅用地免税。

在越南,不少公寓业主购房多年却从未收到非农业土地使用税(thuế sử dụng đất phi nông nghiệp)的缴纳通知,这一现象正引发担忧。河内一位业主K.Ph.表示,她2017年从开发商手中买下胡松茂街(Hồ Tùng Mậu)一套公寓,一年后入住,2023年年中卖掉后又买下同一栋楼的另一套公寓并常住至今。近10年间,两套公寓她都没收到过土地使用税通知,在eTax Mobile上也查不到明确信息,她担心自己是否属于纳税对象、该去哪里缴、是否会被追缴并加收滞纳金。
近期,岘港(Đà Nẵng)等地税务机关已开始指导公寓业主履行2026年非农业土地使用税义务。按岘港税务部门说明,公寓楼建设用地属于应税土地,该土地面积会分摊到每套公寓,据此确定业主的纳税义务。因此,每套公寓的税额按分摊到的土地面积计算,而非直接按整套公寓的建筑面积计算。若公寓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开发商在公寓转让前承担纳税义务。
税率方面,多户多层住宅及公寓的居住用地适用税率为0.03%。家庭和个人每年应纳税额在5万越南盾以下的,无需提交免税申请。今年非农业土地使用税的最晚缴纳期限为10月31日;首次缴纳须在税务机关发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第二年起每年只需缴纳一次。
Trọng Tín会计与税务咨询公司总经理阮文得(Nguyễn Văn Được)指出,旧业主被记欠税、新业主想缴却收不到通知的情况非常普遍。他认为,这说明国家对非农业土地税的管理存在问题,既不清楚收了多少、向谁收,也让早已卖掉房产的旧业主背负欠税,甚至面临被暂缓出境的风险。他建议重新设计契税申报表,加入“自某日起非农业土地税纳税义务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一栏并附联系方式,同时像当前“清理税号”行动一样开展一次全面核查。
Minh Đăng Quang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华(Trần Xoa)律师则建议,税务机关应与农业与环境厅等部门实现数据互通,并同坊、社配合核查,更新数据以准确确定不动产所有者,做到应收尽收。实际上,这笔税并不高,普遍每年仅10万越南盾出头,却成为积压多年的欠税:旧业主想脱身,新业主不知去哪缴。
河内经营与技术大学税务专家阮玉秀(Nguyễn Ngọc Tú)指出,非农业土地使用税在财政总收入中占比极小,2025年该项收入仅约3万亿越南盾,而财政总收入超过200万亿越南盾。他主张改革该税政策,在保障居民住房、居住用地权利的同时,合理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例如对限额内的居住用地免税,仅对超出限额部分按累进税率征税。
来源:越南生意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