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对闲置土地征0.2%税,不设起征门槛
越南财政部提出对闲置、迟未投入使用的土地按0.2%税率征税且不适用起征面积,税率约为住宅用地起征范围内0.03%的近7倍,旨在抑制囤地、减少浪费并规范房地产市场。该提案将随多项税法修订草案提交国会审议。

越南财政部近日向司法部提交税法修订草案审查材料,拟对闲置、迟未投入使用或未投入使用的土地开征0.2%的税率,且不适用起征面积(hạn mức)。这意味着全部闲置土地面积均按0.2%计税,无法享受起征范围内更低税率的优惠。
根据现行非农业用地使用税规定,起征范围内的住宅用地适用0.03%税率,超出起征范围但不超过3倍的部分适用0.07%,超过3倍的部分适用0.15%;0.15%同样适用于未按正确用途或规定使用的土地。但现行法律尚未对闲置土地、迟未投入使用土地规定税率。
财政部表示,此举旨在继续落实越共中央第21号决议,研究制定合适的财政税收政策以节约、高效使用土地,通过提高此类土地的税负限制投机、反对浪费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税收是政府修订《土地法》《住房法》和《房地产经营法》三部直接相关法律时调控楼市的重要工具之一。
目前《土地法》2024年版及现行税法均未对“闲置土地”作出定义。农业与环境部在《土地法》修订草案中建议将其定义为“已获国家划拨或出租土地但连续一定时间未投入使用”,但尚未明确判定闲置的具体时间节点。上月研讨会上,有专家建议起草机构明确闲置土地和迟未投入使用土地的认定标准,避免给因客观原因受阻的项目增加负担。专家认为,若与其它调控工具同步实施,该机制有望减少囤地现象,促使企业和居民改变用地行为。
在同一份提交司法部的材料中,财政部还建议保留对侵占土地征收0.2%非农业用地使用税的规定。此前提交国会常委会的草案曾因效果不佳而删除该税种,政府当时表示侵占土地已有行政或刑事处理措施,无需另行征税;但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多数意见认为,仍需对尚未处理的侵占面积征税,以防财政收入流失。
该税法修订草案预计在10月17日开幕的国会会议上审议通过,若获通过将于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来源:越南生意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