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讨论荒废土地加税0.2%,要求区分迟延原因
越南国会分组讨论非农业土地使用税修订草案,多数代表支持对荒废、迟延投入使用的土地加征0.2%税率,但要求明确认定标准,区分故意闲置与因征地、交地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客观迟延,避免与土地法修订草案产生财务义务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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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分组讨论非农业土地使用税修订草案,多数代表支持对荒废、迟延投入使用的土地加征0.2%税率,但要求明确认定标准,区分故意闲置与因征地、交地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客观迟延,避免与土地法修订草案产生财务义务重叠。
据越通社以外的越南媒体VnExpress 10月23日报道,越南政府向国会提交税法修订草案,拟对闲置、未使用或迟延使用的土地按0.2%征税,且不设置面积限额。国会审查机构要求厘清适用范围及与现有土地费用的关系。
越南财政部在修订《企业所得税法》《非农业土地使用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中,提议对荒废、未投入使用或延迟投入使用的土地征收0.2%的税率,且不按限额计算。该税率与现行非法占用土地税率持平,约为住宅用地限额内0.03%税率的近7倍。具体认定标准将参照土地法,目前尚待相关部门出台指导细则。
越南财政部提出对闲置、迟未投入使用的土地按0.2%税率征税且不适用起征面积,税率约为住宅用地起征范围内0.03%的近7倍,旨在抑制囤地、减少浪费并规范房地产市场。该提案将随多项税法修订草案提交国会审议。
越南多地纳税人反映,在eTax Mobile上突然被通知欠缴土地税,而相关土地已出售多年甚至从未拥有。有人为证明已卖房花费150万越南盾调取公证合同,有人未收到通知却被罚款,还有人因系统未更新而替前业主背债。税务部门承认系统数据问题,承诺升级并连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