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对撂荒土地征0.2%税 国会机构提示义务重叠
越南财政部10月23日向国会提交三部税法修订草案,拟对撂荒、未投入使用及延迟投入使用的土地征收0.2%税率,为现行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最高档。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基本赞同方向,但指出税率与现行0.15%的关系未厘清,税法与土地法概念不统一,恐造成财务义务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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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财政部10月23日向国会提交三部税法修订草案,拟对撂荒、未投入使用及延迟投入使用的土地征收0.2%税率,为现行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最高档。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基本赞同方向,但指出税率与现行0.15%的关系未厘清,税法与土地法概念不统一,恐造成财务义务重叠。
据越通社以外的越南媒体VnExpress 10月23日报道,越南政府向国会提交税法修订草案,拟对闲置、未使用或迟延使用的土地按0.2%征税,且不设置面积限额。国会审查机构要求厘清适用范围及与现有土地费用的关系。
越南国会10月23日讨论税法修订草案,政府拟对闲置、迟延使用或未投入使用的土地按0.2%税率征税。多名议员支持遏制囤地的方向,但要求明确土地认定标准、起征时间,并区分客观原因及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情形。
越南财政部提出对闲置、迟未投入使用的土地按0.2%税率征税且不适用起征面积,税率约为住宅用地起征范围内0.03%的近7倍,旨在抑制囤地、减少浪费并规范房地产市场。该提案将随多项税法修订草案提交国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