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擬對閒置土地徵0.2%稅,不設起徵門檻
越南財政部提出對閒置、遲未投入使用的土地按0.2%稅率徵稅且不適用起徵面積,稅率約為住宅用地起徵範圍內0.03%的近7倍,旨在抑制囤地、減少浪費並規範房地產市場。該提案將隨多項稅法修訂草案提交國會審議。

越南財政部近日向司法部提交稅法修訂草案審查材料,擬對閒置、遲未投入使用或未投入使用的土地開徵0.2%的稅率,且不適用起徵面積(hạn mức)。這意味著全部閒置土地面積均按0.2%計稅,無法享受起徵範圍內更低稅率的優惠。
根據現行非農業用地使用稅規定,起徵範圍內的住宅用地適用0.03%稅率,超出起徵範圍但不超過3倍的部分適用0.07%,超過3倍的部分適用0.15%;0.15%同樣適用於未按正確用途或規定使用的土地。但現行法律尚未對閒置土地、遲未投入使用土地規定稅率。
財政部表示,此舉旨在繼續落實越共中央第21號決議,研究制定合適的財政稅收政策以節約、高效使用土地,通過提高此類土地的稅負限制投機、反對浪費並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稅收是政府修訂《土地法》《住房法》和《房地產經營法》三部直接相關法律時調控樓市的重要工具之一。
目前《土地法》2024年版及現行稅法均未對“閒置土地”作出定義。農業與環境部在《土地法》修訂草案中建議將其定義為“已獲國家劃撥或出租土地但連續一定時間未投入使用”,但尚未明確判定閒置的具體時間節點。上月研討會上,有專家建議起草機構明確閒置土地和遲未投入使用土地的認定標準,避免給因客觀原因受阻的項目增加負擔。專家認為,若與其它調控工具同步實施,該機制有望減少囤地現象,促使企業和居民改變用地行為。
在同一份提交司法部的材料中,財政部還建議保留對侵佔土地徵收0.2%非農業用地使用稅的規定。此前提交國會常委會的草案曾因效果不佳而刪除該稅種,政府當時表示侵佔土地已有行政或刑事處理措施,無需另行徵稅;但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多數意見認為,仍需對尚未處理的侵佔面積徵稅,以防財政收入流失。
該稅法修訂草案預計在10月17日開幕的國會會議上審議通過,若獲通過將於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來源:越南生意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