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拟清理停业企业营业牌照费欠款
越南财政部10月28日就税务欠款处理决议草案征求意见,提议清理长期停业但尚未注销税号的纳税人所欠营业牌照费及滞纳金。截至2025年底,约76.4万名纳税人欠缴该费用,合计约1.45万亿越盾。
越南财政部10月28日下午就一项税务欠款处理决议草案征求意见,提议对停业多年、尚未完成税号注销手续的企业及其他纳税人,清理其营业牌照费欠款和相应滞纳金。该草案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财政部提议清理营业牌照费欠款及相应滞纳金。(越南生意网)
越南已从2026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营业牌照费,但截至2025年底形成的欠款,按现行规定仍由税务机关追缴。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约76.4万名纳税人欠缴营业牌照费,合计约1.45万亿越盾。欠款主要集中在已停业或不再于注册地址经营的小企业、个体经营者;部分纳税人已无资产或收入,税务机关也无法联系其代表。
过去,企业每年须按注册资本或登记投资额缴纳100万、200万或300万越盾营业牌照费。按每年200万越盾计算,停业企业若五年未注销税号,可能累计欠费1000万越盾;十年则可能达到2000万越盾,尚不含滞纳金。欠款累积使部分企业更难完成税号注销和解散手续。

按每年200万越盾计算,停业十年且未注销税号的企业可能累计欠费2000万越盾,尚不含滞纳金。(越南生意网)
财政部认为,集中处理历史欠款有助于减轻纳税人的财务和手续负担。草案拟将政策实施期限设至2028年6月30日,并要求依据税务管理数据核定适用对象和欠款,确保处理过程公开透明。
来源:越南生意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