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回应企业解散、农业贷款及租仓登记问题
10月30日,胡志明市在企业与政府对话会上回应多项经营手续问题。财政部门表示,控股企业可按程序多次召集会议,处理合作方不配合解散的情形;市政府还介绍了高科技农业项目贷款贴息及租赁仓库的登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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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胡志明市在企业与政府对话会上回应多项经营手续问题。财政部门表示,控股企业可按程序多次召集会议,处理合作方不配合解散的情形;市政府还介绍了高科技农业项目贷款贴息及租赁仓库的登记要求。
越南财政部10月28日就税务欠款处理决议草案征求意见,提议清理长期停业但尚未注销税号的纳税人所欠营业牌照费及滞纳金。截至2025年底,约76.4万名纳税人欠缴该费用,合计约1.45万亿越盾。
越南财政部提出,免除截至2025年底产生的营业牌照费欠款及相应滞纳金,税务机关拟通过系统自动处理。对于已停业或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的纳税人,草案另设有条件免除税款滞纳金的机制,以推动清偿税款本金和完成注销手续。
越南财政部10月12日致函地方财政厅,要求加快企业解散手续办理:企业登记机关须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并转交税务部门,税务部门2个工作日内反馈;未提交解散材料的企业,满足条件后180天可被更新为“已解散”状态。
越南财政部要求企业登记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将解散材料转交税务部门,税务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更新“已解散”状态;税务部门逾期2天未反馈,企业将自动被记录为已解散。此举旨在缩短企业退出流程,配合此前大规模清理税务登记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