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议员建议管控社会住房满五年后转售价
越南国会审议《住房法》修订草案,政府拟规定社会住房购房者付清房款满五年后,仍只能将住房转让给符合购买条件的人。多名议员支持限制投机,同时建议明确转售价、优先回购和过渡期规则。
2026年10月28日下午,越南国会讨论《住房法》修订草案。政府提议,社会住房购房者付清房款满五年后,仍不得自由出售,只能转让给符合购买条件的人。现行《住房法》允许业主满五年后按市场机制转让,不限制接手者。
安江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Lý Anh Thư支持限制转售对象,以遏制投机和利用政策牟利。她认为,草案尚未明确满五年后的转售价如何确定;即使转售价低于商品住房,也可能大幅高于原购入价,增加真正有住房需求者的负担。她建议以初始购入价为基础,结合主管机关确定的调整指标或系数制定转售价,合理反映建筑成本和价格变化。

安江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Lý Anh Thư于10月28日下午发言。(越南生意网)
永隆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Thạch Phước Bình也支持规定转售价,但认为价格压得过低可能限制业主的财产权。他建议研究由开发商、住房基金或国家指定机构优先回购,将住房重新纳入政策性住房房源。
广治省广治坊人民议会主席Nguyễn Khánh Vũ指出,草案缺少过渡规定,可能使已经或即将达到五年期限的业主在转售时无所适从,并导致各地执行不一。他建议,修订法生效前已符合出售条件者,可在过渡期内继续转让。

广治省广治坊人民议会主席Nguyễn Khánh Vũ于10月28日下午发言。(越南生意网)
国会科学、技术和环境委员会专职代表Nguyễn Ngọc Sơn建议,管理范围还应覆盖社会住房的资格审核、分配和使用。他提出将住房数据与土地、居民等相关数据衔接,以核实申请资格、公开审核结果,并管控违规转让和转租,同时保护个人数据。
来源:越南生意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