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議員建議管控社會住房滿五年後轉售價
越南國會審議《住房法》修訂草案,政府擬規定社會住房購房者付清房款滿五年後,仍只能將住房轉讓給符合購買條件的人。多名議員支持限制投機,同時建議明確轉售價、優先回購和過渡期規則。
2026年10月28日下午,越南國會討論《住房法》修訂草案。政府提議,社會住房購房者付清房款滿五年後,仍不得自由出售,只能轉讓給符合購買條件的人。現行《住房法》允許業主滿五年後按市場機制轉讓,不限制接手者。
安江省國會代表團副團長Lý Anh Thư支持限制轉售對象,以遏制投機和利用政策牟利。她認為,草案尚未明確滿五年後的轉售價如何確定;即使轉售價低於商品住房,也可能大幅高於原購入價,增加真正有住房需求者的負擔。她建議以初始購入價為基礎,結合主管機關確定的調整指標或係數制定轉售價,合理反映建築成本和價格變化。

安江省國會代表團副團長Lý Anh Thư於10月28日下午發言。(越南生意網)
永隆省國會代表團副團長Thạch Phước Bình也支持規定轉售價,但認為價格壓得過低可能限制業主的財產權。他建議研究由開發商、住房基金或國家指定機構優先回購,將住房重新納入政策性住房房源。
廣治省廣治坊人民議會主席Nguyễn Khánh Vũ指出,草案缺少過渡規定,可能使已經或即將達到五年期限的業主在轉售時無所適從,並導致各地執行不一。他建議,修訂法生效前已符合出售條件者,可在過渡期內繼續轉讓。

廣治省廣治坊人民議會主席Nguyễn Khánh Vũ於10月28日下午發言。(越南生意網)
國會科學、技術和環境委員會專職代表Nguyễn Ngọc Sơn建議,管理範圍還應覆蓋社會住房的資格審核、分配和使用。他提出將住房數據與土地、居民等相關數據銜接,以核實申請資格、公開審核結果,並管控違規轉讓和轉租,同時保護個人數據。
來源:越南生意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