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252號法令強化數據驅動稅務管理
越南第252號法令進一步明確電商平臺的稅款代扣代繳義務,並按納稅人的合規程度和稅務風險實施分類管理。低風險納稅人可獲優先處理,高風險納稅人面臨更嚴格監管;企業還需確保稅務、會計和電子發票數據一致。

越南第252號法令進一步完善稅務管理框架,擴大數據共享和電子交易的應用,並加強對電商及數字平臺經營活動的管理。稅務機關將依據納稅人的合規程度和稅務風險實施分類監管。
對於通過電商平臺開展、在越南產生收入的交易,提供在線下單和支付功能的境內外平臺運營方,須為通過平臺經營的經營戶和個人等納稅人代扣、申報並繳納適用稅款,相關範圍包括境外供應商。平臺還須管理稅務機關發放的賬戶信息,保存用於確定應納及代扣稅款的交易數據和憑證。
法令規定,合規記錄良好的低風險納稅人可獲表彰,並在稅務手續、申請處理和監管支持方面享有優先安排;高風險納稅人則可能受到更嚴格的監測和檢查。獲得優先待遇需連續至少兩年保持良好合規評級和低風險評級,同時滿足數據對接、電子資料保存、內部控制及報告等要求。
在稅收欠款管理方面,當企業、合作社或合作社聯合體已被採取稅務強制執行措施,且相關欠稅不少於5億越南盾、逾期超過120天時,其受益所有人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被暫緩出境。法令也規定,因系統故障延誤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不受處罰,稅務信息披露則應限於管理和合規所需範圍。
法令還就跨境交易、轉讓定價和防止稅基侵蝕等事項,規定越南與外國稅務機關的協作機制,包括按適用國際條約協助追繳稅款,以及就共同或相關利益事項開展同步稅務檢查。隨著稅務機關加強多來源數據核對,企業需檢查稅務、會計和電子發票信息是否準確、完整且一致。
來源:越南生意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