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擬對閒置土地徵收0.2%稅
據越通社以外的越南媒體VnExpress 10月23日報道,越南政府向國會提交稅法修訂草案,擬對閒置、未使用或遲延使用的土地按0.2%徵稅,且不設置面積限額。國會審查機構要求釐清適用範圍及與現有土地費用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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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越通社以外的越南媒體VnExpress 10月23日報道,越南政府向國會提交稅法修訂草案,擬對閒置、未使用或遲延使用的土地按0.2%徵稅,且不設置面積限額。國會審查機構要求釐清適用範圍及與現有土地費用的關係。
越南財政部在修訂《企業所得稅法》《非農業土地使用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的草案中,提議對荒廢、未投入使用或延遲投入使用的土地徵收0.2%的稅率,且不按限額計算。該稅率與現行非法佔用土地稅率持平,約為住宅用地限額內0.03%稅率的近7倍。具體認定標準將參照土地法,目前尚待相關部門出臺指導細則。
越南財政部提出對閒置、遲未投入使用的土地按0.2%稅率徵稅且不適用起徵面積,稅率約為住宅用地起徵範圍內0.03%的近7倍,旨在抑制囤地、減少浪費並規範房地產市場。該提案將隨多項稅法修訂草案提交國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