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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擬對閒置土地徵收0.2%稅

據越通社以外的越南媒體VnExpress 10月23日報道,越南政府向國會提交稅法修訂草案,擬對閒置、未使用或遲延使用的土地按0.2%徵稅,且不設置面積限額。國會審查機構要求釐清適用範圍及與現有土地費用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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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VnExpress報道,越南財政部長Ngô Văn Tuấn於2026年10月23日代表政府向國會提交三項稅法的修訂草案。其中,針對非農業土地使用稅,政府提議對閒置、未投入使用或遲延使用的土地徵收0.2%的稅,不設置面積限額,即相關土地全部面積均適用這一稅率。

越南財政部長Ngô Văn Tuấn於10月23日上午向國會提交修法草案。(越南生意網)

起草機構稱,提案旨在落實越共中央關於研究土地財政和稅收政策的決議,減少土地閒置、提高使用效率。另一份土地法修訂草案首次提出“閒置土地”概念,指國家已交付或出租、但在一定期限內持續未使用的土地。該草案還規定了閒置農業用地和進度滯後項目用地的處理辦法。

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主任Phan Văn Mãi在審查報告中指出,稅法草案尚未評估徵稅對財政收入的影響,也未排除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以及獲批分期實施項目的用地,可能使因客觀原因延遲用地的項目承擔稅負。委員會還認為,草案所援引的土地法概念和適用情形尚不一致。

越南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主任Phan Văn Mãi於10月23日上午作審查報告。(越南生意網)

委員會建議政府統一兩份草案的術語、標準和適用範圍,並說明擬議的0.2%稅率與土地法規要求繳納的款項之間的關係,避免重複收費。國會計劃於10月23日下午和11月6日討論相關修法;若於11月20日通過,法律將從2027年起生效。

來源:越南生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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