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討論荒廢土地加稅0.2%,要求區分遲延原因
越南國會分組討論非農業土地使用稅修訂草案,多數代表支持對荒廢、遲延投入使用的土地加徵0.2%稅率,但要求明確認定標準,區分故意閒置與因徵地、交地或不可抗力導致的客觀遲延,避免與土地法修訂草案產生財務義務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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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國會分組討論非農業土地使用稅修訂草案,多數代表支持對荒廢、遲延投入使用的土地加徵0.2%稅率,但要求明確認定標準,區分故意閒置與因徵地、交地或不可抗力導致的客觀遲延,避免與土地法修訂草案產生財務義務重疊。
據越通社以外的越南媒體VnExpress 10月23日報道,越南政府向國會提交稅法修訂草案,擬對閒置、未使用或遲延使用的土地按0.2%徵稅,且不設置面積限額。國會審查機構要求釐清適用範圍及與現有土地費用的關係。
越南財政部在修訂《企業所得稅法》《非農業土地使用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的草案中,提議對荒廢、未投入使用或延遲投入使用的土地徵收0.2%的稅率,且不按限額計算。該稅率與現行非法佔用土地稅率持平,約為住宅用地限額內0.03%稅率的近7倍。具體認定標準將參照土地法,目前尚待相關部門出臺指導細則。
越南財政部提出對閒置、遲未投入使用的土地按0.2%稅率徵稅且不適用起徵面積,稅率約為住宅用地起徵範圍內0.03%的近7倍,旨在抑制囤地、減少浪費並規範房地產市場。該提案將隨多項稅法修訂草案提交國會審議。
越南多地納稅人反映,在eTax Mobile上突然被通知欠繳土地稅,而相關土地已出售多年甚至從未擁有。有人為證明已賣房花費150萬越南盾調取公證合同,有人未收到通知卻被罰款,還有人因系統未更新而替前業主揹債。稅務部門承認系統數據問題,承諾升級並連接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