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代表建議允許欠繳土地款項目有條件轉讓
越南國會代表在10月30日的房地產經營法修訂草案討論中,建議允許未繳清土地相關款項的停滯項目轉讓給有能力的投資者,並通過受控支付機制確保款項進入國家預算。建設部則提示財政收入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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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國會代表在10月30日的房地產經營法修訂草案討論中,建議允許未繳清土地相關款項的停滯項目轉讓給有能力的投資者,並通過受控支付機制確保款項進入國家預算。建設部則提示財政收入風險。
越南國會10月30日討論房地產經營法修訂草案。有議員提議禁止轉讓尚未建成住房的購房合同,以抑制短期炒作;另有議員建議限制項目未具備銷售條件時收取訂金,並加強購房者資金保護。
越南國會審議房地產經營法修訂草案時,有代表建議允許停滯項目在尚未履行完土地財政義務的情況下轉讓,由具備能力的接手方承擔義務,或從轉讓款中直接繳納。建設部擔憂財政收入風險,草案預計於11月21日審議通過。
越南財政部長吳文俊在10月29日審議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時表示,企業履清財務義務後,解散或關閉手續可在12小時內辦理。他還提出,針對約280萬個停業或登記地址無經營活動的稅號,需要制定專項處理政策。
越南財政部長吳文俊表示,已要求登記機關在企業結清財務義務後12小時內辦理註銷、解散手續。財政部正提議減免部分停業企業的稅費欠款和逾期申報罰款,以清理大量尚未關閉的稅號。
越南國會10月29日討論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草案擬將企業上一年度營收和資本規模上限分別定為4000億盾、1500億盾。議員對扶持範圍是否過寬意見不一,財政部長表示,用工人數是必備條件,資本或營收條件可擇一適用。
越南批准2026至2030年企業國有資本重組計劃。越南電力集團等10家企業將維持100%國有資本,另有企業和銀行調整持股比例。財政部與越南國家銀行負責組織實施。
越南國會10月29日討論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草案擬讓中小企業自首次取得註冊證書起免繳三年企業所得稅,並提高年營收認定門檻。有代表建議改從企業獲利時起算免稅期,同時設置自注冊起五年的期限。
越南財政部提出,在警方書面確認已受理並正在處理冒用身份登記經營的投訴後,稅務機關可暫不對相關人員實施出境限制。該措施仍處於政府決議草案階段,旨在減少身份信息遭冒用給當事人帶來的影響。
越南財政部在一份政府決議草案中提議,對身份信息被冒用註冊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個人,暫不採取限制出境措施。申請人須提交書面請求,並取得公安機關已受理、正在處理的書面確認。稅務機關已收到614起相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