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擬對閒置土地徵收0.2%稅
據越通社以外的越南媒體VnExpress 10月23日報道,越南政府向國會提交稅法修訂草案,擬對閒置、未使用或遲延使用的土地按0.2%徵稅,且不設置面積限額。國會審查機構要求釐清適用範圍及與現有土地費用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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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越通社以外的越南媒體VnExpress 10月23日報道,越南政府向國會提交稅法修訂草案,擬對閒置、未使用或遲延使用的土地按0.2%徵稅,且不設置面積限額。國會審查機構要求釐清適用範圍及與現有土地費用的關係。
越南政府在提交國會的《電力法》修訂草案中,提出在技術條件允許時對居民用電實行分時計價。專家認為,晚間用電集中的家庭可能增加支出,建議先用實際用電數據測算影響,並開展試點。
越南國會10月23日討論稅法修訂草案,政府擬對閒置、遲延使用或未投入使用的土地按0.2%稅率徵稅。多名議員支持遏制囤地的方向,但要求明確土地認定標準、起徵時間,並區分客觀原因及銀行處置不良資產的情形。
越南工貿部向政府提交成品油經營新議定草案,擬由國家不再定期公佈基礎價、企業自主定價並提前至少30分鐘公告,同時自2027年1月1日起停止提取和使用成品油價格平抑基金,並將成品油總供應商的最低年供應量門檻從10萬立方米提高到30萬立方米。
越南工貿部在成品油經營法令草案中提出,國家不再定期公佈基礎價,由批發商和分銷商自主定價,但新價格須至少提前30分鐘公開,不得提前漲價或拖延降價。草案還提高批發商自有門店門檻至40家,並擬自2027年起停止提取價格平抑基金。
越南稅務總局自9月30日起在各級稅務機關實施八項行政手續辦理規則,要求稅務幹部在材料齊備時主動即時處理,不得故意拖延、不得要求納稅人重複提供已有信息,也不得以“仍在期限內”為由為遲辦辯解。規則執行結果將納入幹部考核,嚴重違規者將被追責。
10月13日晚,胡志明市公佈第六屆“黃金品牌”評選結果,50家企業獲表彰,合計營收超490萬億越南盾,用工逾16.5萬人。市政府藉機呼籲企業投身數字經濟和綠色經濟,並承諾繼續改善營商環境、吸引外資。
越南稅務局自9月30日起實施八項行政審批處理規則,要求稅務幹部在檔案符合條件時立即處理,不得故意拖延至期限臨近或等納稅人催促,不得要求重複提交已有信息,違規者將被紀律處分。
越南財政部官員在10月13日越南企業家日透露,《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擬將簡易計稅方式的適用營收門檻從30億盾提高到100億盾,約81%中小企業和99.8%個體經營戶可適用,會計賬簿可從4本減至1本;草案還提出以代金券替代現金補貼、企業轉換後前3年免企業所得稅等支持措施,預計2026年10月提交國會審議。
越南總理黎明興10月12日主持會議,要求釐清進度滯後、不可行的電力項目並提出調整、補充或替換方案,確保電力供應支撐兩位數經濟增長。會議同時部署第八次電力規劃調整,重點保障高科技項目和數據中心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