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回應企業解散、農業貸款及租倉登記問題
10月30日,胡志明市在企業與政府對話會上回應多項經營手續問題。財政部門表示,控股企業可按程序多次召集會議,處理合作方不配合解散的情形;市政府還介紹了高科技農業項目貸款貼息及租賃倉庫的登記要求。
10月30日,胡志明市舉行投資登記和企業登記專題對話會,近300名政府部門及企業代表參加。Công ty cổ phần Fiop反映,該公司持有一家軟件項目子公司70%的出資額,另一合作方持有30%。因項目經營不佳且存在風險,Fiop希望解散子公司,但合作方不配合簽署文件。

胡志明市企業與政府對話會吸引近300名政府部門及企業代表參加。(越南生意網)
胡志明市財政局企業登記部門代表表示,企業解散須經成員會議或股東大會作出決議。Fiop可依法召集會議;若前兩次因出席比例不足未能舉行,可在每次間隔15天后召集第三次會議。該部門表示,第三次會議不受出席成員人數或出資比例限制;通過的解散決議可用於提交登記材料,無須合作方簽字或同意。
會上,胡志明市有關部門還介紹了第09號決議下的投資貸款貼息計劃。高科技農業、循環經濟及符合淨零排放計劃的項目,獲支持貸款的額度上限為每個項目2000億越南盾。企業通過Công ty Đầu tư tài chính Nhà nước 胡志明市借款後,國家預算可連續7年承擔全部貸款利息,企業仍須償還本金。農業企業另可獲得項目諮詢、生產協作、種苗、包裝和商標等方面的支持。
針對Công ty TNHH Japfa Comfeed Việt Nam提出的全國農產品配送倉庫佈局問題,胡志明市財政局表示,若企業租用已符合規劃、消防和環保條件的倉庫,只需簽訂租賃合同並登記經營地點,無須另立投資項目。企業自行投資建設倉儲設施,或外資持股比例超過51%時,則須按投資法辦理項目登記手續。
來源:越南生意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