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擬簡化停業企業稅號註銷程序
越南財政部在徵求意見的政府決議草案中提出,為符合條件的長期停業企業簡化稅號註銷。財政部舉例稱,一家離開登記地址10年且沒有經營活動的企業,按現行規定辦理解散,需補交至少40份申報表、10套匯算報告,並支付約5500萬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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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財政部在徵求意見的政府決議草案中提出,為符合條件的長期停業企業簡化稅號註銷。財政部舉例稱,一家離開登記地址10年且沒有經營活動的企業,按現行規定辦理解散,需補交至少40份申報表、10套匯算報告,並支付約5500萬越南盾。
越南財政部長吳文俊在10月29日審議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時表示,企業履清財務義務後,解散或關閉手續可在12小時內辦理。他還提出,針對約280萬個停業或登記地址無經營活動的稅號,需要制定專項處理政策。
越南財政部正就一項稅務紓困決議草案徵求意見。已停業但尚未註銷稅號、或不在登記地址經營的企業和組織,補齊報稅材料後,擬按完成時間獲得30%至70%的逾期申報罰款減免。草案還涉及個體經營者及長期停業主體的稅號處理。
越南財政部向政府提交決議草案,擬按補交申報材料的時間,將逾期報稅罰款降至現行標準的30%、50%或70%,併為符合條件的停業納稅人減免部分申報義務、營業牌照費及滯納金。政策計劃適用至2028年6月30日。
越南財政部正就一項稅務政策決議草案徵求意見,擬免除符合條件的停業納稅人部分申報義務,並對補交申報材料者分階段降低罰款。草案還提出,為遭冒名登記且已獲警方受理的個人暫緩適用限制出境措施。
越南財政部10月28日就稅務欠款處理決議草案徵求意見,提議清理長期停業但尚未註銷稅號的納稅人所欠營業牌照費及滯納金。截至2025年底,約76.4萬名納稅人欠繳該費用,合計約1.45萬億越盾。
越南財政部提出,免除截至2025年底產生的營業牌照費欠款及相應滯納金,稅務機關擬通過系統自動處理。對於已停業或不在註冊地址經營的納稅人,草案另設有條件免除稅款滯納金的機制,以推動清償稅款本金和完成註銷手續。